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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科技企业小巨人三年行动方案(2014-2016)
    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,落实市委市政府《关于深化统筹科技资源改革 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市发〔2012〕12号),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发展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总体要求和目标
(一)总体要求
以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为主线,以深化统筹科技资源改革为动力,以增强企业创新能力为核心,通过实施“科技企业小巨人培育工程”,培育千家自主创新能力强、成长速度快、市场前景好,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科技企业小巨人,并带动万家中小企业集群式发展。力争通过发展壮大一批小巨人企业和领军企业,形成“千企千亿带万家”的发展格局,进一步提高创新驱动发展能力,提升发展规模和质量效益。
(二)发展目标
1.到2016年,实现全市科技企业小巨人总数超过千家,销售收入超过千亿元;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达到1.5万家,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3%,专利申请量占全市总量达到70%。
2.科技企业孵化器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、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等公共服务平台总数超过200个,技术成果交易额达到800亿元,就地转化率提高到30%。
3.形成技术水平和市场影响力明显优于行业同类产品的“杀手锏”产品100个,培育小巨人领军企业100家,在10个领域内形成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科研高地。力争科技服务业增加值突破700亿元,占现代服务业比重超过22%;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实现900亿元,占GDP比重超过13%。
二、主要任务和措施
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,以打造小巨人企业为重点,通过市场机制,整合科技资源和政策资金措施,引导创新链、资金链向企业和产业聚集,大幅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对全市产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。
(一)打造百家领军企业
对销售收入亿元以上的科技企业,通过支持建设一流企业研发中心等措施,实现100家企业产品技术水平国内领先、市场占比进入全国前列,增强300家骨干企业的内生发展动力。
1.实施小巨人领军企业培育计划。每年从全市小巨人企业中遴选出30家具有一定市场占有率和发展潜力、专业技术领先的领军企业,整合各类资源,实施政策聚焦和一企一策,推动其更快发展。
2.建设一流企业研发中心。通过西安科技大市场和科技专项规划,重点支持企业自建或与高校院所联建研发条件国内领先、科研团队国内一流、创新产出效益显著的研发中心,鼓励企业与国内外研发机构开展战略合作。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,对增长速度快、发展潜力大、行业带动作用明显的骨干企业,按其年度研发投入增量,给予后补助和滚动支持。对获得省级以上认定的研发中心、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,给予最高80万元支持。
3.支持企业开发“杀手锏”产品。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建立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,通过实施以企业为主导的科技专项和产业化项目,突破一批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核心技术,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竞争优势的重大创新产品,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配套协作。对主导制定国家(国际)技术标准的牵头企业,给予50-100万元奖励。对列入国家战略性创新产品和国家重点新产品的,市级科技计划给予优先支持,加快形成市场规模效益。
4. 激励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。组织专业服务机构,帮助企业制定发展战略、市场营销战略、技术发展路线图,促进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平台创新商业模式,推动制造业企业向系统集成和服务商转型,占据价值链高端。组织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重大项目、工程配套对接,做大规模和品牌。组织中小企业参与国内外专业展会、技术交流活动,提高行业影响力和市场知名度。
(二)发展壮大优势企业
对规模以上科技企业,通过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等措施,促进其成为科技小巨人企业,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,使全市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小巨人企业达到1000家。
1.加速技术成果转移。完善技术交易奖补政策,提高财政资金对促进技术转移的撬动作用。对企业转化高校院所技术成果效益明显的,采取后补助等多种方式予以重点支持;对在科技创新和产业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家和创新团队,每年予以表彰奖励。
2. 组织人才服务企业。每年组织高校院所千名科技人才,解决百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难题,对服务成效显著的,予以表彰奖励。支持高校院所开展人才评价体系改革试点,对将技术转移纳入职称评价体系的,在平台和项目建设上予以重点倾斜。完善企业引进高端人才的支持政策,在住房保障、子女入学等方面予以优先照顾。
3. 拓宽企业融资渠道。发挥1亿元科技金融合作资金的杠杆作用,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,加大信贷投放力度,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、信用贷款、助保金贷款等业务规模,解决小巨人企业融资难题。加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建设,大力推进科技企业股权融资,扩大集合资金信托业务规模,重点组织100家科技企业开展埠外融资。
(三)催生一批创业企业
通过完善扶持政策体系,激发全社会创业热情,扩大科技型创业企业群体,力争每年新增1500家科技企业,壮大小巨人企业后备力量。
1.支持科技人员创办企业。对高校院所创新团队新办企业,国家“千人计划”、省“三秦人才”、“百人计划”和海内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创办科技企业,市级科技计划和创业种子基金予以重点支持。对国家和省级重大项目成果以无形资产入股转化的,参照技术交易补 
贴政策给予奖补。
2.鼓励社会创办科技企业。举办西安科技创业大赛,对优秀创业人才、团队及大学生创业者,予以表彰奖励和资金扶持。支持区县、开发区建设创新创业社区,在投融资、人才培训、技术对接等方面,加大对初创企业的扶持力度,降低创业成本。
3.建设高水平创新创业载体。在高新区、经开区,大力发展完善创新创业孵化体系,新建一批具有专业特色的科技企业孵化器,吸引各类民营资本投入。鼓励社会资本组建公司性质的科技企业孵化器,对孵化效果明显的予以支持。建立各类载体运营绩效考核和补贴机制,提升其服务创业能力。
4. 加强科技招商引智引资。以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建设为契机,支持各类科技园区、工业园区与国内外高校院所、知名企业共同建设科技合作平台,创办科技企业。支持跨国公司实施本土化战略,充分利用我市创新要素资源,组建由外籍工程师、留学归国人员、本地科技人才组成的研发团队,就地实现创新发展。
(四)培育创新企业集群
着眼“两块短板求突破”,通过培育科技企业小巨人,带动万家企业创新发展,提升民营经济发展活力,促进区县产业转型升级、新兴产业快速发展。 
1. 带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。针对我市传统产业中小企业发展现状,制定转型升级技术路线图,支持企业技术攻关和专利创造,逐步向科技型企业转变;对首次达到小巨人标准的传统企业,按其当年研发投入增量,择优给予后补助支持,力争100家传统企业转型升级为小巨人骨干企业。
2. 带动区县科技产业园区提升发展。结合区县产业特色和发展需求,按照“一类一策”的原则,每年投入5000万元,对区县科技产业园区进行专题支持,重点建设阎良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、碑林环大学创新产业带、户县电子信息产业配套基地、雁塔科技创新基地,促进中心城区转型发展,提高渭北工业区和副中心城市产业园区支撑县域经济发展的能力。
3. 带动科技服务业快速发展。落实国家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任务,用好中省政策资金,支持以研发设计、检验检测、技术转移、科技文化融合等为重点的科技服务业快速发展。在高端软件和新兴信息服务、卫星应用及数据服务、文化创意与数字内容等领域,建设一批高水平的产业技术服务平台,培育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的企业,形成以科技服务业为龙头,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的良好格局。
三、创新环境和组织保障
(一)深化科技金融结合
整合科技金融结合扶持政策,完善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机制、创业投资激励机制、科技保险补贴机制,健全信贷、担保、债券、股权融资等多元化融资体系,拓宽企业融资渠道,降低企业融资成本。完善企业上市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扶持政策,鼓励企业进入资本市场。加强科技金融风险评估,防范和化解科技金融风险。
创新投入方式,提高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,强化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功能。市级财政科研资金3年累计投入8亿元,各区县、开发区投入20亿元,撬动信贷资金80亿元。在创业投资引导基金、信用平台建设、贷款风险补偿等方面,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区县、开发区的分工协作,积极争取中省资金支持;发挥西安创业投资联盟、市级创业(风险)投资资金等作用,力争吸引各类投资突破100亿元,为科技企业小巨人发展提供资金保障。
(二)完善创新服务体系
创新利益引导机制,鼓励高校院所围绕优势产业链条和企业创新需求,优化学科结构和科研方向,面向企业开展设备共享、成果转化等技术服务;共同搭建高端科研和管理人才培训平台,每年开展100名中小企业新型企业家的培训工作。
发挥西安科技大市场服务功能,围绕技术交易和设备共享,建设专业支撑平台;围绕分析检测、制造资源、工业品采购,建设市场化运营平台;围绕政策推送、技术供需对接,建设移动互联平台;到2016年,大市场共享设备达到1万台套,加盟专业服务机构500家。加强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,对提升服务能力的平台建设项目,按核定总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;对中小企业发展迫切需要、市场供给不足的公共服务,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予以支持。
(三)强化知识产权能力建设
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,成立维权援助中心,建立维权援助体系,加大专利执法力度,完善司法保护环境。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、运用和管理能力,重点推进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》贯标工作。引进专业服务机构,帮助企业开展专利信息分析利用,降低研发成本,提升研发效率。
(四)提升政府服务效能
市级相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,制定和落实优惠政策;要建设小巨人企业数据库,建立动态跟踪服务机制,落实企业发展统计分析制度。各区县、开发区要制定本级工作方案和措施,明确企业培育数量、财政投入等具体指标;要建立重点企业联系人制度,形成分工明确、重点突出、高效联动的工作机制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来源:西安市人民政府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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